为确保我校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人才原则,推动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考生与学校依法进行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自主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2. 坚持科学选才与体现学校特色的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录取的原则。
4. 坚持学校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和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高职提前招生的政策制定、重大事宜的研究与决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和成员由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招生专业教学负责人等担任。
(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机构
负责根据招生章程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成员由学校招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学负责人组成。
(三)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
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对考生进行测试,并给出结果。成员由相关教学负责人及专家组成,适当吸纳校外考评专家。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面向浙江省,总计划为20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测试形式及学习地点等详情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名)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 | 学习地点 |
| 合计 | | | | | | 200 |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高招生考生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遵循考生自愿的原则,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的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zsb..cn/tqzs.shtml)进行报名。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五、招生程序
(五)重要日期与时间节点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为重要日期与时间节点,请考生务必关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章程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学校实际发布的内容进行调整。一、录取体系概述
根据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学考等级折算成绩,结合特定规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与录取。评价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采取学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双向互动选择的办法。
二、成绩构成与计算
考生的总分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二是学考等级折算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以及自选科目的学考等级折算分)。其中,自选科目将按照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技术、思想政治、生物学的顺序进行折算。满分为750分。
三、录取规则与流程
1. 初步筛选:根据学考等级折算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数300%比例确定入围测试考生名单。如遇最低分相同的情况,将按照特定顺序进行排序。
2. 确定拟录名单:根据考生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学考等级折算成绩),先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0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再按专业招生计划数50%确定备录考生名单。
3. 录取确定:最终录取情况将在5月6日按照“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未录取”的顺序确定。如总分相同,则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再次排序。
四、考生选择与确认
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选择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选定后,其他学校的拟录取和备录取资格将失效。备录考生则根据录取进程陆续转为拟录取,再行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五、违规处理与监督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入学资格、录取资格等。学校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六、时间安排
详细的时间安排和对应的工作内容已列入附表,考生可随时查阅。
七、招生咨询与联系
学校提供了咨询电话、学校网址、校区地址及邮编等信息,以便考生和家长咨询和联系。
八、附则与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均可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可按照学校官方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