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指南详细介绍了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费用标准、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以及学校地址等,旨在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全面的招生信息,助力大家顺利报考。
二、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甘肃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的招生工作。
三、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为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为。
第七条 学院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九条 学制为三年。
第十条 学院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学院路70号,邮政编码为733000。
四、组织结构与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院专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等多种类型。
五、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第十七条 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确保各专业招生的顺利进行。
六、费用与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科(高职)生学费及住宿费均有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国家及当地的奖助贷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等形式的资助。
七、监督机制与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学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设立监督电话供考生和家长咨询及反映问题。
第二十一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与附则
第二十二条 提供学院的官方网站、招生咨询QQ、招生热线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及联系。
第二十三条 本指南的解释权归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有冲突,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自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并废止原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