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5版)——全面的招生信息及入学指南

第一章 引言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即将迎来新的一轮招生季。本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详细信息,旨在为考生提供全面的入学指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秀灵路,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完善的教学设施。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 招生章程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全面贯彻执行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学校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普通高考招生中,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将其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对于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学校会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事项
学校已录取的考生当年不得退档再次录取。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校各类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准文件执行。学校还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学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院会依据相关法规为学生进行全面的体检与资格复核。体检或复查未通过的学生,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则 规定
对于通过虚假信息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旦被发现,学院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部分
第二十八条 声明
学院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 规定
对于学院之前有关招生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存在冲突,均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出入,均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信息公布
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监察及投诉电话为:,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进行咨询和反馈。
第三十一条 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第三十二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如有关于招生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拨打联系电话:或3859060。通信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邮政编码为530001。学院网址为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