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健康要求等信息。下面,我们逐步为您揭示具体细节,以便您有充分的了解。
录取规则详解
第十七条: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将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学院将依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条件、专业设置以及学生和毕业生的表现与就业质量,综合考虑各省(市、区)的生源数量与质量,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这将以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为基准。
第二十条:学院将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这些条款详细说明了学院不同类型招生的录取方式、投档比例、专业录取顺序及调剂等规定。
第二十六条:针对普通高中生的综合评价招生,学院将以志愿优先为原则,结合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中职生升学考试的招生则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和八个专业类别分别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对于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学院将与有协议的中职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并按照联合培养的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录取名单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将发放《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三十条:对于未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学院允许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后延期报到;对于未经学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以上就是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详细解读。如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学院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