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特制定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我院全称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其国标代码为14091,由四川省财政厅主管。学院层次为专科(高职),类型为公办,颁发的学校名称也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院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院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均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特别提到的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现代学徒制班,均有其独特的招生要求和培养模式。
【第四章】录取规则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院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也提供多种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其资助标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六章】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会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对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我院也提供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招生咨询电话以及学院网址,方便学生和家长联系。
【第七章】章程的解释与实施
本章程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希望所有考生和家长能认真阅读本章程,了解学院的招生政策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报名和录取。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我院招生就业处将提供咨询和解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