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中的标题更改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5年高校招生章程概览”。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院校国标码:13022。
校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二、办学类型和层次
学校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
三、颁发
学生在符合毕业条件后,将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四、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整个招生录取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五、招生计划分配
学校面向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对于浙江省,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面向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专业)招生,其他专业面向普通类(含普通类提前)招生。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按照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和科类进行招生。
六、录取规则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定。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了具体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按照考生高考总分(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无相应规则则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等进行排序。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其投档成绩进行随机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或体检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进行退档处理。还针对部分专业有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的要求。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和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还有特定的培养模式和要求。
七、收费标准和住宿费用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专业和项目而有所不同。其中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的学费为9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和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需按照我校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同时赴美学习期间还需按照美方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住宿费按1600元/生·学年标准预收。
八、资助政策和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开展各项奖学金评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设立各项奖学金和外设奖助学金,以资助优秀学生和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包括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学校还设有申诉举报电话,以便处理相关投诉和申诉。
九、联系方式和学校网址
招生门户网站:访问我们学校的招生信息请登陆 zsw..cn;
招生热线电话:请拨打 ,与我们取得联系。
十七、其他须知
(一)成功被录取的新生,务必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入学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学,应及时向学校申请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且非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的招生规定进行复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如遇本须知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