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和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定

本篇文章为您详细解析山东协和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依据学院招生章程整理,供您参考。
录取条例概述:
第十五条 针对我校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的招生,考生需持有省级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统考本科合格证书。
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类)实施平行志愿制度。志愿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对于省外的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本科专业,我们将采纳(并认可)相关省份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遵循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按照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当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我们将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有色盲或色弱的情况。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详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我们将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协和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的详细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学院的招生政策,为未来的学习和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