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关于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政策的详细介绍,以供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们和家长们参考。

录取政策概述
一、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在评定考生是否录取时,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综合考量学生的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类
学院在各省份(区、市)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包括音乐、美术与设计、舞蹈、书法以及体育等类别)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相应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三、专业录取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确保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四、综合评价及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细则
对于艺术类统考专业,学院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将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学院将按照考生排位及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六、外语教学及选科要求
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考虑。对于在黑龙江、浙江等十一省份的选科要求,学院将按照各省份公布的选科要求及有关办法进行录取。
七、其他说明
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学院将按照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们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合理规划报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