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布了2023年单招计划,包括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文章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介绍了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计划。普高类中,列举了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并给出了学费和招生计划。中职类中,列举了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同样给出了学费和招生计划。这些信息对于想要参加单招考生来说有用。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道路机械化施工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招生信息。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 划线: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90%。
2. 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比较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为零考生,学院不予录取。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未完成招生计划不予调剂。
3. 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职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院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
4.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3月31日-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考生须公示期间到学院德阳校区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书面文件。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名额不再替补。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