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采用3+1+2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历史和物理为首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附3+1+2高考模式省份:2021年首届新高考(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025年首届新高考(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2025年首届新高考(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
1.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等6门科目。
(2)考试对象。普通高中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学生还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4)考试方式。语文等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
(5)考试时间与次数。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试相应安排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6)成绩评定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2.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等五个维度,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
(2)评价管理。高中学校要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须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账户,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
(3)评价使用。高等学校按照自身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其使用办法,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