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划分下,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二、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学院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已经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三、关于录取体检标准,学院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并且符合所报考的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被正常录取。
四、学院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五、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或者转专业,或者取消学籍。学院始终关注每位新生的健康状况,确保他们在校期间的健康与安全。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