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介绍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官方的招生章程,仅供参考之用。

一、录取规则概览
针对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我们会在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标准则是参考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而定。
二、报考须知
对于报考广东省本专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要确保自己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具体的科目要求将根据广东省每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来确定。
三、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的比例。
四、专业录取规则详解
对于普通类专业(历史类、物理类),我们会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档,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同样会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总分进行录取。当考生总分相我们会优先考虑已经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对于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艺体类统考专业录取的同分点处理办法则是合成综合分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以术科成绩高低作为优先录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