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本文旨在为各位考生详细解读浙江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二、培养目标
我校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及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四、招生类型及覆盖范围
2025年我校将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多个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可互相调剂。
五、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国籍、政治立场、身体健康状况、学业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专业学位,还有特定的报考要求和加试科目。例如,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需满足专业背景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六、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我校的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由我校命题。对于不同类型的专业学位,如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其考试科目也有所不同。
七、报考方式及流程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需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操作。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考生,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有特定的报考要求和流程。
希望本文能为各位考生提供有用的参考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浙江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在报考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再创佳绩!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可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获取信息。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并缴纳费用、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将无法补办。
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上传相关认证报告。
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考生应自行查阅,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经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于初试,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考生资格审查将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各学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并公布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自主确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也在复试中进行。
考生拟录取后需参加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的同时会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相关学院(系)会函调考生的档案和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正式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对于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学费、奖助政策等详细信息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联系方式方面,考生可通过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获取更多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本简章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公布。详情可点击链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