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章程旨在保证滇池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滇池学院(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 学校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 学校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4. 学校国标代码:13326。
5. 办学层次:本科。
6. 学校基本情况:滇池学院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设有两个校区,拥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滇池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
2. 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工作。
四、招生计划及学制
1. 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学制:“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均为四年。
五、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 专业调剂: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前提下,如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同科类的非第一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最低分,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3. 其他规则: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体检标准、选考科目要求等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六、收费标准及学生奖助政策
1.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根据学科门类、专业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备案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2. 奖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助政策,鼓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七、入学及毕业
1. 入学通知:录取新生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
3. 学籍管理: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与学位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和学位证书。
八、附则
1. 滇池学院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为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 滇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为滇池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有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滇池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电话:(0871)64316805、64313233
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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