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我校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简称“高职单招”)工作,依据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览
我校是一所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高等学府,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设有多个专业,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涉及多个专业,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均已详细规划,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收费标准及政策
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学费、住宿费等,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后续公告。
四、录取规则与流程
1. 联合测试:
我校联合区内34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测试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进行。
2. 考生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及申报方法均已在申报系统中详细说明,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操作。
3. 缴费:
考生需按照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费用用于联合测试的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费用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章代收。
4. 考点选择与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缴费后,需选择考点并打印准考证,考点选择成功方视为申报成功。
五、测试安排与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包括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及入场要求等均已在招生简章中详细说明。
六、成绩与排位
1. 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考生的成绩由联合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成绩组成,按照总成绩、联合测试成绩等多个维度进行排序。
2. 附加分:对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及退役士兵考生等特定群体给予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3. 成绩查询: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七、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部分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在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对于与外部机构合作办学的专业,学费及相关费用均有详细说明。
请广大考生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我们期待着与您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相见!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查阅学校官方网站获取更多信息。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待定)
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开展联合培养模式,实行两地合作办学。第一学年在内地学习并安排香港课程,学生需支付内地学费人民币7500元及香港学费3500港元;第二学年在内地学习并继续香港课程,内地学费为人民币7500元,香港学费则为12000港元;第三学年将赴香港学习14周,其余时间在内地学习,香港学费增至14000港元,同时学生需承担香港住宿费,具体费用按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收取。相关事宜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
二、艺术设计专业(专业代码:待定)
该专业同样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培养模式及学费标准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相同。学生在内地的学费分别为人民币8000元(第一和第二学年)及人民币(第三学年),香港部分的学费及住宿费按相应标准支付。
三、关于专业报考的视力要求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等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四、志愿填报指南
所有考生均需按照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具体流程如下:
(一)填报时间:定为202X年4月8日10:00至10日10:00。
(二)填报批次及志愿设置:高职单招批供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考生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过“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X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
五、录取流程及原则
(一)正式投档录取时间:定于202X年4月15日至21日。
(二)录取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缺考或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能不予录取。
3. 进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三)录取名单公示及发放通知书: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院概况及联系方式
(一)学院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详见学校官网
(三)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四)学校网址及招生、投诉电话:详见学校官网及招生简章
(五)其他信息: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招生诈骗行为。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说明
(一)我校的招生工作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统一考试录取。
(二)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四)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所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官方发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