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保山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保山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依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工作。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细则
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设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报考音乐学和舞蹈学的考生,录取时将根据文化和专业成绩的特定计算方式排序;而报考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则按文化总成绩排序。具体计算及录取方式详见招生章程。
体育类考生录取要求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设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事项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在经各省招考办审核确认后,学校将按照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资格与体检复查
新生入学报道时,学校将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通过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