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览

本文详细介绍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制度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旨在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全面的招生信息,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院并做出选择。
二、学校概况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9号。学校占地面积广阔,建筑风格独特,教育教学设施完备,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秉承“实事求是、崇尚科学”的校训,以“崇德尚能、索源笃行”为校风,致力于为高端装备制造业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三、专业设置与特色
学院开设了包括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管理与信息学院在内的多个学院,拥有7大专业群,涵盖了现代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汽车、电子信息等多个领域。学院注重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实训基地,积极承办各类技能大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四、校园环境与文化
学院注重校园环境建设,校园建筑采用新古典主义风格,整体建筑风格典雅沉稳。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的培育,构建了“五育并举”的育人格局,设置了多种学生社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学院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沟通和交流能力,提升了学生感恩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
五、招生与就业
学院设有完善的招生机构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生源状况制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核准的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进行招生。学院注重学生就业前景,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学院还为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途径,如高职升本、技能大赛获奖保送本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等。
六、收费与奖助体系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2025年新生报到须知。学院坚持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学生解决上学困难。
七、录取规则与招生计划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核准的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进行招生。
八、监督与保障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院设有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的招生咨询网站和咨询电话,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和解答服务。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相关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会考虑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规则遵循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特定的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上,优先考虑分数,即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依次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考生的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将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对于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果考生成绩相同,我校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则执行该省份的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的考生,我们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参考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同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我们将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各相关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将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