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述
为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二、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 学校名称: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5. 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将由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三、组织机构与招生工作
1.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录取与收费标准
我校的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关于录取的具体细节和收费标准如下:
1. 对于不同省份的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2.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根据不同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包括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投档原则等。
3. 学校将根据不同专业和省份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也会公布住宿费标准。具体费用请参照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入学须知。
五、奖助学金与资助措施
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六、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不同校区,具体地址如下:主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另有灵寿校区和赞皇校区。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学校信息,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访问学校及招生办官方网站。
七、健康与外语要求
1. 考生需符合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2.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全部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谨慎考虑。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 学校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请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本章程,确保充分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及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