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及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以下是详细内容: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本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秉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价,择优录取。
关于男女生比例:我们并无特定的男女比例要求,欢迎所有有志于艺术事业的同学报考。
外语语种方面,本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将以英语为主。
关于专业确定:我们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填报情况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艺术(美术)类考生,我们将按照其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部分专业会按专业类招生,入学一学期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这些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设计类(如产品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类(如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类(如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旅游类(如旅游管理、研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汽车制造类(如新能源汽车技术),安全类(如安全技术与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类(如环境监测技术)。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也是我们录取工作的重要一环。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相关体检指导意见。特别提醒,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对于希望报考旅游类专业的同学,建议根据自身条件(如视力、身高、形象等)考虑是否符合行业用工标准。
在招生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并认可其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投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