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全方位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哈尔滨工程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为150001。
第二章 招生类别与特色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统招、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并特别设立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南安普顿海洋工程联合学院,提供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四个本科学位课程。
第三条 学校对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招生章程、计划和政策,并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招生办公室是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指导,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学校还预留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条 招生录取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各类专项计划。对于调档和分配专业,学校有一定的规则和原则。学校在提档时认可各省级招生机构给予的政策性加分。
第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相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具体可在各省级招生机构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查阅。
第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活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如本章程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工作的官方解释。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致电咨询。祝愿大家顺利考入心仪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