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含了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

第一章: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招生工作。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校拥有悠久的历史背景,起源于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两湖总师范学堂,迄今已有120年办学历史。学校设有多个学院和专业群,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专业布局。
第三章:招生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落实招生计划,并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还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机制。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须有省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学校还明确了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标准、对身体状况的要求、部分专业的特殊报名要求以及新生入学后的复查等内容。
第六章:后续管理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者需提出书面申请。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学校还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学校高职招生工作,并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可通过指定网址或电话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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