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25年录取细则的详细解读。这篇文章是为了向广大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的录取政策,主要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体检要求等信息。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如存在变动,请以学院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细则概述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础,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
学院依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包括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书法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广东省考生特别要求
报考广东省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广东省规定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具体的要求需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投档比例调整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院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对于普通类专业(历史类、物理类),学院将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的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方式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学院同样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但会优先考虑投档总分排名靠前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专业调剂规定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 外语教学说明
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考虑。
第二十五条 优录政策及其他规定
对于各类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学院将执行各省份(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录取。对于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学院将按照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