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录取细则全新解读

本篇文章旨在为大家详细解析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在2025年的录取规定,其中包含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若有变化,请以学院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定总述
学院严格遵循教育部以及各省级(区、市)招生办公室的录取政策与规定。我们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的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条款
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确保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普通类(历史方向)、普通类(物理方向)、艺体类(包含音乐、美术与设计、舞蹈、戏曲、表演艺术及体育类)分别设置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专科层次的广东省学生,其高考成绩中应包含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第二十条 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院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进行招生计划的微调。
第二十一条 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学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历史方向和物理方向)的学生,我们将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总分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的学生,同样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同时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四条 当学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学生同意调剂,我们将根据其投档总分进行专业调剂;若学生不同意调剂,我们将按照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在报考时需谨慎考虑。
第二十六条 加分或照顾录取的政策将按照各省级(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