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详尽的福建理工大学招生信息,涵盖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是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的详细介绍。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福建理工大学是一所具有12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和“机电工程师的摇篮”。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福建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及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产业需求,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2025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差异,包括一般专业、艺术类专业以及软件工程专业等。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收取。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招生要求与录取原则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外语语种及专业选考科目等有一定要求。录取原则方面,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包括调档比例、政策加分、专业调配原则等。
第七章 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档案材料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学校还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完整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帮扶体系。学校积极开放办学,与全球多个国家的数十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为留学生提供多样的境外留学、访学及研修项目。学校还与台湾多所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积极服务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以上为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第三十条 福建理工大学郑重声明,本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表学校开展招生及录取相关活动,且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盈利性质的培训服务。任何假借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的个人或组织,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校招生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过去所发布的与本招生章程相悖的学校文件规定,均以本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联系我们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福建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8
学校官网: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 www..cn 了解更多信息。
招生咨询热线:在6月15日至8月30日期间,您可以通过以下电话号码进行咨询和了解招生信息:
- 电话一:(同时支持传真)
- 电话二:
- 电话三:
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邮箱获取更多招生信息:.cn(福建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福建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