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昆山杜克大学2025年的录取规则。内容包含录取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体检要求等信息,旨在为读者提供参考,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政策概述
第十五条 昆山杜克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在中国的高考成绩及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内地学生。综合评价将根据高考成绩(占比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占比40%,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及申请者在“校园日活动”中的表现)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10%)进行。若学生所在省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计,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的权重将调整为50%。
高考成绩换算方法
学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将按照一定的换算方法进行折算,以高考满分为50分,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30分,进行线性折算。
学校自主综合评估内容
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审核及对申请者在“校园日活动”中表现的评估。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
学生所在省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以等级形式呈现,根据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进行等级折算,满分为10分。全A即为满分,若出现B、C、D等级则按相应等级和门数进行分数扣减。
第十七条 我校将依据以上综合评定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择优录取。若出现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次参考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科目的总分及外语成绩进行二次择优。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
我校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中完成录取工作。在山东省列入综合评价招生批,广东省则列入特殊类型招生批。申请人需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信息采集工作。
特别针对江苏的考生,需要在2025年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确认报考昆山杜克大学的志愿及顺序。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被视为放弃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校将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二十条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采用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二十一条 自主评估选拔流程
1. 入学申请: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Slate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入学申请、英文视频陈述及书面材料扫描件等,并邮寄推荐信至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
2. 材料审核: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并通过电子邮件和Slate申请系统通知申请者初步审核结果及是否受邀参加“校园日活动”。
3. 校园日活动:通过面试和英文写作测试等环节进一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等。我校还将在活动中增加体育活动环节以体现对体育素质的重视。
4. 入围名单公示:学校自主综合评估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