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详解

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相关信息,以下是相关内容概述,仅供参考。
录取原则
针对艺体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总分,遵循“按分排序、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将按照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及再选科目最高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档。若仍相同,则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同时报考普通类,其录取办法遵循普通类录取政策。对于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的相关通知。具体要求包括对身体各项指标的检测和对特定疾病的限制。
加分政策
学校对特定情形的考生实行加分政策。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s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享受加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s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幅度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