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述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并报考我校。
二、学校概况
第一章 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 学校国标代码:XXXXXXXX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 办学类型:全日制
6. 学校地址:分别位于科教城校区、广园校区南校区和北校区、海珠校区等几个地点。
二、招生组织与职责
第二章 招生组织与职责
1.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2.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工作。
3. 设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1. 我校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将按照一定计划进行。
2.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将根据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进行。
3. 录取工作将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择优录取。
四、具体录取规则
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对于广东省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以及在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美术与设计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分类录取规定。
2.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3.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制度,以资助优秀学生和有需要的学生。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五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1.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七、体检标准
第六章 体检标准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而定。
第三十二条: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的规定执行。
对于文科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5250元;其他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为6410元;艺术类专业则需每生每学年支付10000元学费;而农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每生每学年支付5130元学费。至于住宿费用,科教城校区的学生需要每生每学年支付1100元。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设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在内的多项助学措施。对于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设立有学校奖学金进行表彰;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特设了特困补助金及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如有关于招生工作的咨询,可拨打咨询电话:,或通过传真发送至同一号码。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cn。我校的官方网址为www..cn,招生专题网站为zs..cn。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纪检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相关的申诉。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纪检室:联系人刘老师,监督电话为,传真号码相同,.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过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的审议通过,适用于我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本章程与国家或各省(区、市)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国家及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