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方学院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概览

第一章:总则
广州南方学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学校致力于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广州南方学院是一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2619。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规定和实施细则等。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日常事务。学校设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本科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学校预留一定比例的本科招生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调剂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规则详细规定了在不同类别下的录取方式、专业分档原则、调剂规则、公共外语教学要求、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等。
第六章:体检标准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对于某些专业,如护理、医学检验、康复治疗、中药等,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第七章:新生注册与复查
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收费标准另有规定。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具体规定可参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十章:咨询、监督与申诉
本章节提供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并设立监督与申诉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联系我们:
电话热线:拨打进行咨询。
传真服务:发送传真至。
电子邮箱:.cn,我们将及时回复。
学校官方网站:访问www..cn了解更多学校信息。
招生专题网站:点击zsb..cn获取招生相关信息。
监察与审计处的工作职责:
根据第三十五条,学校的监察与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接受相关的申诉。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肖老师。
联系人:肖老师
监督联系方式:拨打进行咨询或反馈。
审计传真:如有审计相关的传真需求,请发送至。
电子邮箱:关于监察与审计的邮件,.cn。
第十一章 附加条款
根据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本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根据第三十七条,广州南方学院授权其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各省份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将遵循国家和各省份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