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详述了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2025年录取规定。

此次我们将向大家解读该学院的录取细则,内容包括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体检要求等诸多关键信息,以便为有意向的学子们提供详尽的参考。所有信息均以学院官方最新公告为准,若有变动,请以学院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
录取细则
第八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教育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政策,同时根据本院的章程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这一过程自觉接受各招生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在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先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考生,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其考试成绩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考生总分相将依据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对于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理工类则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而对于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的考生,排序规则又有所不同。
特别指出,学院护理专业方向主要聚焦于母婴护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若考生的外语语种非英语,请在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
第十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在投档时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但在安排专业时则以实考成绩为准。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及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的相关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二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在选考科目上必须符合学院在该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特定疾病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一)以下疾病的患者,学院不予录取:
1. 严重的心脏病(特定情况下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严重的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等。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严重的或难治性的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治愈的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等。
5. 慢性肝炎患者且肝功能不正常者(除肝炎病原携带者且肝功能正常的情况外)。
(二)对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若报考学前教育或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院将不予录取。
以上内容为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2025年录取规定详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