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东北大学,坐落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学校历史悠久,始建于1923年4月,并先后被列为“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在2017年和2022年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中,东北大学均有所入选。东北大学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之一。
二、艺术类专业介绍
东北大学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按照设计学类大类进行招生。学校还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等,是辽宁省内唯一一家拥有艺术类博士点的高校。
三、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该专业学制为四年,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学费标准为每年12000元。针对河北、辽宁等九个省份进行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分配。
录取时,将使用各省份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分省排序,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要求也有明确规定。
四、音乐表演专业招生
音乐表演专业学制也为四年,学费标准相同。该专业针对河北、山西等八个省份进行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与美术类专业类似。对于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还有身高和演唱方向等其他要求。
五、相关说明与监督机制
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除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外,其他乐器需学生自备。东北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读者可通过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或招生网址获取更多信息。也提供了东北大学艺术学院的咨询电话和网址,以便于学生和家长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
七、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任何有关招生的疑问和问题,均可向招生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