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本简章旨在为公众详细介绍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条件、规则、费用以及学校地址等内容。我们将尽力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全面的帮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邮编为843900。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致力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三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包括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录取要求等信息。
第四章 招生条件与规则
第四条 报考新疆政法学院的考生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校还设立了奖助学金制度,以资助表现优秀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录取流程与体检要求
第六条 学校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流程进行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体检要求。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条 对于计划变更、退学与休学等事项,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执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入学、毕业等相关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新疆政法学院所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简章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住宿费标准:每位学生在每学年需要支付1000元(4人间)或800元(6人间)。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学校会遵循新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为了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机制,并设立多种奖助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以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加条款
第二十七条:新疆政法学院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全权负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招生流程。对于任何假借新疆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果本章程与上级相关政策有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未提及的事宜,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以往学校招生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新疆政法学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详细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
学校官网: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