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关于2025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解读,此信息来源于学校的招生章程,希望能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有益的参考。

录取规则详解
第六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的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份的投档规则来决定提档的比例。通常,提档比例设定为1:1,但具体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的文件要求来制定。
第八条 学校执行各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存在较大差距,学校将在保持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公开地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第九条 关于各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说明
1.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音乐表演等专业均为艺术类专长专业。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都必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无需另行组织校考。
2. 学校将遵循各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及相关规定。对于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来执行。
第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主要开设英语课程,暂不具备非英语语种的开设条件。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谨慎考虑。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份各批次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不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名单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通知书则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体检标准解读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将遵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身材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可能影响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建议慎重填报师范专业。特别是学前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