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武汉城市学院在2025年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内容。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1. 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我们认可各省(市﹑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加分或降分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采用幅度最大的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们也认可其优惠分值。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3. 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进行录取,执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不设置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在决定录取专业时,若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会在考生所在省(市、区)的科类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根据其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
4. 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我们将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并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我们认可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如果生源省份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我们会按照学院在生源省份的备案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如果两者都没有,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在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我们会参考专业成绩;如果仍有相同分数,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
5. 对于普通专业考生的录取,我们将根据高考总分(含加分)进行排序。如果分数相同,我们会参考投档成绩的同分排位;如果投档时没有同分排位,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成绩顺序参考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