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的分数占比情况,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备考提供一定参考。请注意,最终的比例情况还需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是通过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的,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第一志愿考生: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本校本专业最高初试成绩)× 100 × 60% + 复试总成绩 × 40%
对于调剂考生:
综合成绩的计算还要考虑初试加权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加权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60% + 初试其他科目成绩之和×40%)。之后,再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的计算方式计算综合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则按照复试成绩的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同一专业的调剂计划,不同复试批次之间的录取分数是单独计算的,按照批次进行录取。
二、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
2.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
3.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总分100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的(两门课程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
6. 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的自考、网络教育等形式的本科生。
三、其他相关事项
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2.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需要保留入学资格,需按照学校规定提前申请。
3. 选择导师时,如所选导师名额已满,学校将进行导师调剂。
4. 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体检要求,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 学校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进行档案审查和个人表现调查。
6.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四、关于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达到学校录取标准、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审核的考生,方可获得北京印刷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