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资讯为读者详述了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在2025年的录取规定。此信息来自于学校的招生简章,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参考。
录取条例概述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南京体育学院的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需求,学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状况,根据其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考生的体检标准,我们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进行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对于参与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的考生,在填报南京体育学院志愿时,必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学院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调档比例和提档,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执行各专业的录取。
第十六条 关于艺术类专业中的舞蹈表演专业,学院将依据各省的政策规定进行提档,对于进档的考生则按照舞蹈类省统考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南京体育学院的各招生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外语教学主要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经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将收到由学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若发现有任何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