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向广大考生介绍扬州市职业大学2025年的提前招生章程。该章程包含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高考招生考试改革,进一步拓宽优质生源选拔渠道,保障学校提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江苏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专科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与招生信息
扬州市职业大学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教育学院等合并而成,办学史可追溯至1906年的高邮师范传习所。学校占地1420亩,现有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千人,开设17个大类、68个专业,已培养毕业生数十万人。学校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招收来华留学生。
2025年扬州市职业大学的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各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
第三章:报名与考试
报名条件包括已参加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等十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等。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报名网址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8日。
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填写体育特长生报名表,并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
考生体检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考核办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体育加试。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笔试,考试形式由扬州市职业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体育加试只针对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总分根据不同类型的考生进行确定,包括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等。体育特长生的总分还包括体育加试成绩。
录取时,根据志愿填报考生数和考生总分,分类型划定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依次录取。
第五章:其他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说明:对于首选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的音乐教育或美术教育但未能达到专业合格条件的考生,我们仍然欢迎其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不符合专业合格条件不会影响后续志愿的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师范类专业或与本科院校3+2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若未能达到我校设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我们同样欢迎其报考其他专业,不影响后续志愿的录取。对于体育特长生,如果加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也不会影响其填报志愿的录取。
第六章 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经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我校将向成功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我校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相关收费要求,按学年收取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如下:医学类专业每年6200元,文科类专业每年4700元,理工类专业每年5300元,农业类专业每年22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6800元,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67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8800元。
第二十条:关于住宿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校的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每年1000元,4人间每年1200元。如果住宿费标准有所调整,将遵循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我们为所有录取的学生提供“奖、助、贷、勤、补、减、免”等助学政策。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年400元,综合奖学金每年100-400元,企业奖学金视具体情况而定。国家助学金每年2300-4300元。我们还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求职补贴以及学费减免等政策。
第二十二条:关于校区问题,到2025年,如果经同意启用高邮湖校区,那么师范学院、医学院等七个学院的2025级学生将全程在该校区就读;若该校区未启用,所有学院的学生将在瘦西湖校区就读。若启用高邮湖校区,两个校区将使用统一的招生代码进行招生,录取规则、方法和政策保持不变。在满足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前提下,学生可以申请校区间的转专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于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他们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如果确实需要参加高考,需要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二十四条:提前录取的考生在入校后需要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果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以下是学校的招生联系方式:招生网址为[网址],学校官微为扬州市职业大学(YZZDGW),招生官微为扬职大招办(yzzdzb)。联系电话为,监督电话为。学校地址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翠岗路255号,邮编为225009。
第二十六条:申诉渠道包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具体详情如下:电话为,传真为,.cn。材料接收地址位于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人朱老师。
第二十七条:我们实行全程监督机制,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