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赋分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的“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赋分申请表》。请务必在3月26日18:00前,将填好的申请表原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安全渠道邮寄至我校的招生就业处。逾期提交的申请将无法受理。

六、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与此次考试,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的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及要求
我校的录取工作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进行。被录取的考生将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1. 关于考生身体条件
录取时将依据高招体检数据,确保所有考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 录取具体办法
(1)对于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将优先录取。剩余的招生名额将按照其他考生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将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分别设定录取控制线。首先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的招生计划未录满,则从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继续按照此方式进行录取,以此类推,直至所有计划录满。若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仍有剩余名额,则这些名额将转入下一批次的录取中使用。录取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组成。当录取总成绩相将依次按照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对于任何单科成绩为零或单科缺考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公示及审批流程
所有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报送给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入学事宜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校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的学生,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并不断创新管理举措,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绿色通道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若暂时无法筹集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我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并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2)国家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最高可达8000元/生/年;同时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生/年。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根据不同情况,助学金分为三档: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贷款
对于注册在籍且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问题,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勤工助学
我校积极推动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劳动并获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三条 毕业与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后,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
第二十四条 郑重声明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单招招生工作。对于任何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
监督电话:XXX-XXXX-XXXX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