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关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该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多项信息,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请注意,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概述
为确保公正、公平地选拔优秀学生,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依据教育部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方针,制定了本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各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二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会通过各种途径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各省份的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对于各专业的报考,学院不设定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学院将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身体健康方面则需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具体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中,商务英语专业特定为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则没有特定的语种要求。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院将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而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院将按照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考虑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采取“志愿清”原则。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学院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与考生志愿相近的原则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将被退档。
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山东省春季高考的考生,学院将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经过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批准后,录取结果将通过电话或学院招生等渠道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