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旨在向大家详细介绍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其中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法规,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057。学院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学院信息与地址
第四条 学院拥有建华路校区和呼得木林大街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建华路校区: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呼得木林大街校区: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2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此处省略部分内容,以下同上)
第四章 招生录取细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我院在投档比例内,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继续详细介绍投档比例、专业志愿录取规则等)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被我院正式录取并完成学业的学生,成绩合格者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章 其他
......(详述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标准、新生健康复查等相关内容)
第七章 附则与解释权
第十七条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参考内蒙古招生考试、学院招生简章及网站等。
第十八条 学院网址:www.
招生址:zhaosheng./
招生咨询电话:0472—3320109及0472—3320106
传真:0472—3320109
第十九条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