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为大家详细解读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内容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请注意,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一)普通批次录取原则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我院将依据其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对于达到我校投档比例线且已投档至我校的合格考生,将按照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于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等专业,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进行录取,主要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语文和外语的单科成绩也有一定要求。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统考成绩)
对于音乐学、舞蹈编导等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生源省的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我校的预科班计划主要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批次,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与上述统考成绩录取原则相同。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校考成绩)
对于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除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外,还需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表现突出的考生,我院还设有I类、Ⅱ类破格录取政策。
(四)省际联考成绩录取原则
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在达到所在生源省的省际联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平行分录取原则
当遇到已投档考生的排序成绩相我院将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对于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情况,将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从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以上就是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的详细解析,希望能够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合理规划志愿填报。请各位考生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祝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