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贵阳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仅供参考,源于招生公告。

录取原则:
第七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方案和相关办法执行,包括加分政策、调档比例、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需满足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八条:对于进档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他们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来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如果他们的投档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生源省份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排序规则,我们将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文史类)或理综、数学、外语、语文(理工类)的成绩进行排序。对于历史类和物理类的考生,我们将分别参考他们的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排序。如果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他们将被调到未录满的专业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各专业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九条: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进档考生,如果他们的投档综合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生源省份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排序规则,我们将首先比较他们的高考总成绩,如果仍然相同,再按照普通类考生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贵阳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具体情况还请考生参照官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