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详解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本科及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学校全称:长春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二章 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如下:
本科专业:机械工程专业、车辆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的学费各不相同。具体的学费标准会在每个专业后面详细列出。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相对较高,但提供国际化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专科专业的学费相对较低,但同样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考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
第三章 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将颁发本科或专科。证书由长春大学颁发,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多种内容,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励资助项目,如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资助项目。入学前,学生可以向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并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
第五章 录取说明
对于外语的要求,英语、俄语、西班牙语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对于ISEC专业,主干课程用英语或英汉双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录取时,我们遵循调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原则,并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在录取及专业安排方面,我们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根据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我们将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在思想品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我们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专业志愿的选择,我们将逐一检索并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依次检索后续志愿。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但对于专业调剂表示服从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成绩和招生计划,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如果不接受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处理。
在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我们将按照特定的同分比较办法进行比较并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可参见相关条款。
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需要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对于残障生单考单招,我们将单独命题并单独录取,具体办法详见长春大学残障生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及ISEC专业,我们在相关招生省份已申请单独设置投档单位。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在投档单位内进行专业调剂。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录取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要求,我们将按照特定的录取规则和相关方案进行录取。对于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同分比较办法等具体细节,都有详细的操作方法和规定。
学校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网址等详细信息均列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