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858
第五条 学校校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监察室负责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电话: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十二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5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4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总计划6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进行发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
一、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月20日-23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专业,报名成功后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按要求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三、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 成绩组成和考试安排、考试形式
一、成绩组成和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 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3月1日-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主要考察形象展示、语言表达、文化知识、专业潜质四部分。
2.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委托的相关技能考试主考院校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技能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2月29日前下载的报考我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评价,评价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2. 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3月1日-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主要考察形象展示、语言表达、文化知识、专业潜质四部分。
二、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第一时间发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1:1.05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参与录取。
2.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调剂后剩余计划学校将进行核减,转入山东省普通招生考试计划。
3. 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