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广西科技大学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公办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接受有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办学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则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五章: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的最新标准执行。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预缴学费标准因专业而异。住宿费标准也根据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第六章:奖励资助政策。学校有完善的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还有校内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和补助项目。
第七章:招生咨询。学校面向社会开通招生咨询服务,针对全日制本专科招生提供咨询。
联系热线:拨打0772-268773各式各样的沟通均可咨询相关事宜。
学校官方网站:访问.cn,探索校园最新动态与资讯。
招生信息专栏:点击.cn内的招生链接,获取详尽的招生信息。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邮编:545006),我们在这里恭候您的光临。
第八章 附则条款解读
第二十六条 学校郑重声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会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坚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若本章程与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我们将遵循教育部和相关地方政策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内容,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