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学校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创办于1964年,校园环境优美,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的招生工作组,负责当地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多重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生源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并按照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六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通过考核后方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批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完备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对于全国贫困家庭学子,学校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等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并受理考生的申诉和社会监督。联系方式详见本章程最后部分。
第二十一条 凡在招生录取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地址为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网址、电子邮箱等详见本章程最后部分。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