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艺术类的录取标准和规则,以下内容基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对于所有艺术类专业,学院将依据生源省的相应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进行评定。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方面都需符合要求。我们将遵循生源省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具体细节如下:
对于舞蹈表演专业,男性考生身高需达到165CM以上,女性考生身高需达到156CM以上,形象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这是为了确保学生在未来的就业中有更好的适应性,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对于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及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考生不能有色弱或色盲。若体检表显示存在色弱或色盲情况,学校有权退档。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录取规则略有不同。我们将依据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将依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及外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同时报考多个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果所报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我们将采用“分数清”的原则,按照所报专业的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如果所报专业的考试科目不同,我们将采用“专业清”的原则,优先处理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和要求,为自己未来的选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