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是2025年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简章,内容涵盖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旨在为大家提供全面的招生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

标题: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概述
第一章 总则
为顺利推进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美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信息与地址
西安美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学校现有雁塔校区、长安校区和临潼校区三个校区。学校是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
第三章 招生与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集体审议和决策。同时设立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学校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受到陕西省招考部门的统一领导,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校考类、省级统考类和理论类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学校招生。
第四章 违纪处理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考生,如果存在某些行为,将会被如实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中。这些行为在报名阶段被发现,将会取消其报考资格;在入学前被发现,将会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被发现,则会面临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的风险。如果是在毕业后被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如果行为涉嫌犯罪,将会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下为具体行为:
1.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同时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以骗取报名资格或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为。
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行为。
3.冒名顶替他人入学,由他人代试入学或者获取优惠资格的行为。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
第五章 关于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新生按照国家的招生规定,在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的的基础上,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按时入学,需要向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情况,除非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果发现新生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了国家招生考试规定,将会视情况做出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已经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道时,学校会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西安美术学院的官方网站和相关招生信息可以在以下链接找到:www..cn(西安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www.zhshch..cn(西安美术学院招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并且不会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所有信息均以学校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如果本章程公布后,遇到教育部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