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学院2025年招生指南

本次整理为大家提供了广州工商学院的关键招生信息,涵盖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等多个方面。下面是详细的条目,希望这些信息对你们有所帮助。
广州工商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广州工商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为137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详细如下:
校本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邮政编码510850;
佛山校区设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邮政编码528138。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包括本科和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性质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的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对于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学生,我们将根据其学习成果和专业要求颁发相应的和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的组成及其职责,以及考试招生监察小组的设立和作用。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介绍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及分配情况,包括本科和专科的录取批次,以及专业招生的具体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方式
详细阐述了学校的录取原则和方法,包括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等,以及对于不同省份的录取政策和规定。
第六章 体检与专业要求
介绍了学校对于新生体检的要求和标准,以及各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特殊要求。
第七章 注册与复查
阐述了新生入学后的注册流程和复查工作,包括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内容。
第八章 收费标准
明确了学校的收费标准,包括学费、杂费等,并提供了详细的收费项目和金额。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要求,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因招生专业而异,详情请参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及我校招生网站公告。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概述
我校遵循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支持措施。
第十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机制
第三十三条 为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我们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86929603
传真:
电子邮箱:.cn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专题网站:www..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及监察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和监督,并受理相关申诉。负责人姓名为刘老师。
监督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n
第十一章 其他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已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如本章程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将遵循国家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并由广州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