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标题: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概览
一、引言
为顺利推进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二、学校概况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代码为14313,最终颁发的为学校全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收费政策,按照上级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四、联合测试
我校与34所区内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内的考生需参加联合测试,取得联合测试成绩后方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五、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9:00至3月8日18:00。
(三)申报流程:网上申报→网上缴费→选择考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申报方法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或招生联盟院校网站进行。
(四)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复,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每人100元。费用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
(五)选择考点和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后,考生需选择考点并打印准考证,考点选择成功后方视为申报成功。
六、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下午,测试方式为现场笔试,满分为6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等方面的考察。还将使用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作为文化素质成绩。
七、测试成绩及附加分
(一)计分办法和排位规则:总成绩由联合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联合测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排位规则按照总成绩、联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等顺序进行排序。
(二)附加分项目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等,具体加分标准和申请方式详见附表。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成绩查询:联合测试成绩及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将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等渠道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八、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填报志愿的时间、批次、填报方式等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本文详细介绍了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单招简章,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并特别强调了联合测试的重要性以及考生申报的具体流程。希望广大考生能认真阅读,按要求进行申报和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请注意,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操作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访问“广西招生考试院”的官方网站,通过“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征集志愿的填报。该系统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最多可填报两所院校的志愿,每所院校下最多可选择十个专业志愿,同时提供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项。
关于录取的重要信息
一、录取时间:
1.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定于2025年4月15日至21日;
2. 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5日。具体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最新通知为准,若时间有变将及时公告。
二、录取原则:
1. 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需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的统一职业适应性测试,并达到相应标准。最低录取分数将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公示。未达到此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投档。依次投档至第四志愿,我校将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3. 我校对于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已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到未满额的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对于医药类招生专业,学校有一些特殊的体检要求,如无色盲、色弱等。对于护理专业,建议身高低于一定标准的考生慎重填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会予以录取。新生入学时还将进行体检复查,违规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名单公示: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通知书:公示完成后,对无异议的考生,我们将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邮件号以便查询。
重要提示:
1.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部分,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
2. 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3.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4.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政策和我校官网信息为准。
学校联系信息:
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及南宁市桃源校区37号(桃源校区)
网址:[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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