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该文章详细阐述了学院的录取原则、专业分配方式、调剂规则、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下为其详细的内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若学院有所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录取工作。
1.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将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每个专业的计划人数,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将会被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若不愿服从调剂,则会被退档。
2. 对于报考国际标准舞、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依据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按照总分核算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确定的加分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加分或优先录取。
3. 学院的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教学语言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谨慎选择。
4.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不限制男女的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